项目名称 |
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项目 |
招标阶段 |
设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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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第11项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k=15m,Gn=5t,H=7.8m”修改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k=13.5m,Gn=5t,H=7.8m” 二、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第5项“CD型电动葫芦,Gn=1t,起升高度s=9m,N=1.5+0.2kW,配套轨道12m、含控制箱”的起升电机为单速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起重机及葫芦主起升电机均为双速,其余起重机及葫芦主起升电机均按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三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1.2.6要求所有起重机及葫芦主起升电机全部为双速”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三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1.4.1.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照国家标准选取6以上。” 修改为:“1.4.1.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照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选取 3.55 以上。”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修改为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控制价为:含税价618440.0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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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厦门市政特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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