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滤料包)采购 |
招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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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5、检验和验收”的第5项和“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九、验收标准”的第5项有关“到厂的滤砂应是烘干的”的技术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中“招标项目一览表”的第1项石英砂参数“D=0.90mm,K60<1.6”修改为:“d10=0.95mm±0.05mm,K60<1.6”。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三、技术参数及要求”的“3.2.1材料技术参数”第2项“粒径范围:0.8-1.2(毫米)”的粒径范围描述。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三、技术参数及要求”的“3.2.1材料技术参数”第3项“a.粒径小于0.8毫米的颗粒百分比含量应低于3%;b. 粒径小于0.63毫米的颗粒百分比含量应低于1%,粒径大于1.2毫米的颗粒百分比含量应低于3%,粒径大于1.4毫米的颗粒百分比含量应低于1%。c.硅含量大于或等于96%。d.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应大于0.7%。e.石英砂滤料的盐酸可溶率不应大于3.5%。” 修改为: “a.粒径小于0.9mm滤料百分比含量<5%,粒径大于1.4mm滤料百分比含量<5%。b. 硅含量大于或等于96%。c. 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应大于0.7%。d.石英砂滤料的盐酸可溶率不应大于3.5%。”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修改为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控制价为:含税价750768.45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八、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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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厦门市政特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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