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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3/15 00:01    

尊敬的用户: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价费〔2026〕10号)文件,自2026年3月15日起,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3.70元/吨,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10.00元/吨。

  说明:

  1、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厦发改价格〔2016〕545号文件执行。

  2、详情请到市政水务集团公司各营业厅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303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扫描二维码查看通知原文(厦发改价费〔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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